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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职业病防治法义乌一企业被重罚

本报讯(记者江胜忠 通讯员刘建英)昨天,义乌市上溪镇一企业因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被当地卫生部门立案查处,予以3.5万元人民币罚款和责令其立即整改的行政处罚。

据查,该企业成立于1993年,从1996年开始生产塑料玩具,主要经营各类充气玩具和充气海滩玩具,使用的原材料为PVC、环己酮、丁酯及油墨等,制造工艺有下料、印刷、高频热熔合和充气检验等。

今年6月底,卫生执法人员在该企业监督检查时发现,其印刷车间和高频热熔合车间存在环己酮、丁酯、苯系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当场要求其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35名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7月初,上溪镇政府联合义乌市卫监大队组织召开了上溪镇企业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该企业法人张某参加了会议。但时至9月中旬,执法人员再次前往该企业检查时发现,其仍未按要求申报,也未组织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卫生部门遂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取证后认定,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3.5万元和责令立即整改的行政处罚。

义乌市卫监大队大队长陈丹誉表示,目前义乌正在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各企业应积极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以切实改善工作场所的作业环境,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